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人民ZF关于做好促使就业工作的施行意见》(长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创新创业推动就业工作,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助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条件
一次性创业补助的对象为就业重点群体在我市(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县城)创立的初创企业。
就业重点群体包括以下10类人员:
普通院校、职业中学、技工高校中学生(在校及结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结业5年内);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待业人员;回乡农户工;建卡立卡农村贫苦劳动力;被征地农户;退伍复员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残障人。
申报一次性创业补助需符合下述条件:
(一)在广州市内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专业合作社。
(二)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以内(2020年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国家产业
02补助标准
按照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申请5000至3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取申报年度的4、5、6月月收取城镇员工社会保险人数的最低值。吸纳2人的按5000元标准给与一次性创业补助;吸纳2人以上的每降低1人给与10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
03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打印件。
(三)正常营运12个月以上的旁证资料。其中属贫苦劳动力和回乡农户工的,提供正常营运6个月以上的旁证资料。
(四)属就业重点群体的旁证材料:
1.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结业生需提供结业证打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资料;
3.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待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待业登记证)打印件;
4.回乡农户工需提供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户口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或村(社区)开具的回乡创业旁证资料;
5.农村贫苦劳动力需提供已建卡立卡的相关证明;
6.被征地农户需提供征地合同打印件;
7.转业复员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打印件、随军家属需提供军队师级以上的随军批复;
8.刑释和解除强戒人员需提供刑释和解除强戒证明;
9.残障人需提供残障人证。
04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
05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荐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通过网路、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广泛举办新政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法的创新创业推动就业的先进典型。
(二)严格初审把关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依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关,确保真实性。对采取不当手段发放补助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应停止补助领取,并追回已领取的补助,将相关信息向市ZF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涉嫌违规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严肃工作纪律
任何服务于补助申报的公职人员不得假公济私、以权术私、索拿卡要、刁难企业和个人,收受企业和个人赃物。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造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证,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作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成都市ZF各种财政支持。
06相关解释
(一)“初创企业”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户专业合作社等。中小企业界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住建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二)普通院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施行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中学,包括全日制学院、独立大学、职业技术大学、高等本科校区。结业5年内是指2015年1月1日后结业。根据湘教通[2020]66号文件精神,非全日制研究生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的创业扶植新政。
(三)各镇(市)按照本通知精神,参照制订相关办法。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广州市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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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广州市2020年度一次性创业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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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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